Sunday, October 25, 2009

养兔兔的冲动.




今天来到金宝时,要打扫可是没扫把,
所以跑到楼上跟housemate借。


讲真的,我有点欣赏她。
跟她聊过不少次,但还是不懂她的名字。
很逊吧?> <



她的acc很好,上次复习遇到难题时就问她。
她解释得好好呐!她有一种吸引我一直看她的魅力。
好喜欢她!呵呵。


刚才看到她养兔兔,变得好大一只。
原来不知不觉养了四个月了,时光飞逝。
之前看到它的体形只不过是手掌那么大,一转眼就长大了。


L先生也有养兔兔的冲动,我是不反对啦。
只要他会好好照顾就行了。



 

1 给花生的话:

泡泡猪 October 26, 2009 at 12:39 AM  

原来你们那里可以养宠物的啊?好棒哦!不如你养一对兔子吧!好事成双啊!